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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—2010年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和2008年市区住房建设计划的批复

作者:    来源:市电子政务中心    日期:2008年08月01日    访问次数:

衢政发〔200836

 

 

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2010

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

2008年市区住房建设计划的批复

 

市建设局、规划局:

《衢州市建设局关于要求审议公布2008年—2010年衢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的请示》(衢建设〔200826号)和《衢州市规划局关于要求审批2008年衢州市区住房建设计划的请示》(衢规〔20086号)悉。经市政府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20082010年衢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和《2008年衢州市区住房建设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。

二、要高度重视。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,加强市区住房建设管理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,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,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扎实推进城市住房工作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,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

三、要明确目标。从衢州实际出发,进一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力度,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,加强《规划》与省政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责任书的衔接,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,使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。

四、要统筹规划。根据我市城市发展布局、建设时序的要求,统筹规划住房建设工作,加强《计划》与《规划》的衔接,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培育、中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。

五、要创新机制。多形式筹集房源,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,充分挖掘闲置房产、特别是闲置公房的潜力,可考虑从二级市场上收购部分空置商品房,改造闲置公房,用于低收入家庭保障用房;可探索采用“订单、回购”等形式,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低收入家庭保障用房。

请你们按照本批复精神,对《规划》和《计划》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。同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认真做好《规划》和《计划》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
 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   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城乡建设 住房 规划 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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